非全日制: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在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報考類別”應選擇“定向就業”,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不能提供定向協議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全日制:除了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西部計劃錄取類別為定向外,其他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均可以自主就業擇業?以及辦理派遣手續,與人事檔案是否轉入無關,但人事檔案不在學校可能影響部分行業就業。
關于非全日制“定向就業”方面的一些熱點問答:
1、問:報考非全日制,報名時報考類別應該如何填寫?
答:“定向”。如果已經填寫了“非定向”,務必在網報系統關閉之前改過來。
2、問:定向協議什么時候提供?
答:可在復試之后、但務必于上報錄取庫之前,考生需要提供定向協議。往年復試一般在三月份,定向協議簽訂時間在三月底,2022年時間進程以教育部及我校最新通知為準。
3、問:如果報名后工作單位發生變更應該如何處理?
答:在報名后、簽訂定向協議之前,如果定向單位發生改變,可以和變更后的單位簽訂定向協議。如果是在簽訂定向協議后單位發生改變(簽訂定向協議后至新生報到前,或是在讀期間),學生與之前簽訂定向協議的單位之間的合同事宜由學生自行與單位溝通。鑒于錄取時必須提供定向協議,故此畢業時我校依規不為定向學生辦理定向協議約定以外地區或單位的就業及派遣手續,天津市就業主管部門不為定向生辦理定向就業地區或單位以外的報到證。
4、問:如果在報名時暫時沒有工作,但考生本人確保復試前能夠找到定向單位,報考時應如何填寫?
答:“定向”,定向單位可以填“復試后、錄取前報送”。
5、問:如果到錄取時,沒有定向單位,可否按“非定向”錄取。
答: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不能提供定向協議的,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由此產生的影響考生自負。